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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向发力稳经济 强化保障惠民生  
陕西省筹措25.53亿元持续推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既是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改善惠及民生的重要举措。2022年,陕西省财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多向发力,强化保障,共筹措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5.53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努力提升三秦百姓获得感。 

  加大投入力度,持之以恒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是“十四五”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焦点。今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省财政通过优化支出结构,新增安排8000万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省级投入规模达到4.2亿元,较上年增长23.5%,加上争取的中央专项资金9.33亿元,共筹措资金13.53亿元保障全省20.62万户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户均补助标准较上年增长近50%。 

  聚焦热点问题,加速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市民、新青年住房困难的重要抓手,省财政积极对接财政部明确政策,在指导西安市统筹8.8亿元中央和省级住房租赁市场试点资金的同时,新增安排2000万元用于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支持西安市筹集8.8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严格资金监管,直达基层确保惠企利民。今年,陕西省财政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监管的有关要求,将省级资金也纳入直达资金监管体系,在办理预算文件的同时,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有效提高了资金下达速度和精度,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让真金白银到基层切实发挥作用。 

  抓好绩效评价,重点突出资金使用效能。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聚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产出效能上做文章。通过对资金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开展绩效评价,指导市县加快支出进度,管好用好资金。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鼓励西安市先行先试,与全国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围绕配套资金落实、专项资金整合等因素设置评价指标,强调支出进度,引导市县加强资金统筹,形成合力;在城市棚户区改造方面,重点关注“三统一”贷款偿还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全省系统性金融风险。 

  截至今年6月底,所有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已全部下达,市级已将资金全部分解下达县区,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开工率65.41%,棚户区改造开工率100%,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筹集4.6万套,占年度计划的52.3%,共完成投资104.2亿元,预计全年拉动投资3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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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