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综合司

当前位置:首页>经验交流

山东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向纵深发展

2022年12月9日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近年来,山东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助力老旧小区旧居换新颜。

  一、坚持高位推动,政策保障更加完善

  从实施城市更新、关心百姓福祉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其纳入厅党组重要议事日程,2021年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内容和全省20件为民办实事事项之一,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高点定位推进落实。每年年底会同住建等部门围绕项目申报、预算安排、绩效管理等事项提前谋划,认真研究国家最新政策动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方案,为实施改造奠定坚实基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配合住建等部门制定印发政策措施,从金融支持、质量安全、建设标准和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构建了横向有宽度,纵向有深度,较为系统全面的政策框架体系。

  二、坚持多元筹措,资金支持更加有力

  一方面,统筹用好财政资金,全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2019—2022年,省财政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283.1亿元,截至2022年9月,全省累计开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8553个,改造楼栋6.2万栋,改造面积1.89亿平方米,惠及居民206万户,群众居住生活环境明显提升。另一方面,多方筹措改造资金。同时,积极探索实施支持老旧小区改造“4+N”筹资模式试点(“4”即大片区统筹、跨片区组合平衡、小区内自求平衡、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改造4种模式,“N”即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多种模式),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遴选试点项目,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资金投入机制。以2021年为例,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69.65亿元,带动各类投资190多亿元,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三、坚持全局统筹,改造重点更加突出

  结合新形势下任务需要,配合住建部门研究出台《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按照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种类别,明确改造内容、做到三个“突出”。突出基础整治,将与居民基本居住和生活息息相关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排水、照明等基础设施改造,作为财政资金保障重点,做到“应改尽改”、一次到位,满足居民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突出设施完善,聚焦一老一少,着力增加物业管理用房、休闲活动场地、非机动车棚及充电设施、机动车位、开展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等,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突出多元需求,通过对设计、改造、运营等给予一定补助和支持的方式,引导社会化服务和专业化机构参与,着力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医疗卫生、社区食堂等设施配套及智慧化改造,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四、坚持规划引领,推进实施更加有序

  按照政府引导、统一规划、多元融资、因地制宜的原则,配合住建部门科学制定规划,计划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3万个、240万户。其中,2022年,全省改造老旧小区3892个、20206栋楼、68.02万户、6258.63万平方米。计划2023年改造老旧小区3771个、66.67万户;2024年改造老旧小区1927个、41.63万户;2025年改造老旧小区1338个、28.44万户。力争到“十四五”末,全面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改造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五、坚持常态监管,资金使用更加规范

  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下达快、投向准、监管严”作用,省级建立预算执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年自第二季度起,依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显示数据,不断传导资金监管压力,督促加快预算执行。强化问题导向,对每年例行财政监督、审计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坚持不懈抓好问题整改,注重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突出奖优罚劣,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资金使用绩效好、评分高和绩效差、评分低的市县,分别通过绩效评价调节系数,在年中资金调整分配时予以体现奖惩差异。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