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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筑起“安乐窝” 架起干群“连心桥” ——云南省大姚县多举措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近年来,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坚持从全局出发,坚持统一谋划,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把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构建了“以人民为中心、以市场化为导向、以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体系”,为城市融合、民生幸福“提质加温”。                  

  一、取得成效 

  大姚县从2022年开始启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县计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73套(新建563套,改扩建110套)。2022年,大姚县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25.09万元,2023年,大姚县获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省级奖补资金800万元,全县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4个364套,资金支付率和项目完工率均达到100%,并全部投入使用,提前完成省、州下达任务。 

  大姚县南山坝工业园区249套障性租赁住房建成投入使用后,较好地解决了园区产业工人的住房问题,免除了每天往返20多公里的上下班问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十分明显。广大群众反映:“保障性住房为老百姓构筑了‘安乐窝’,架起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连心桥’。” 

  二、主要做法 

  一是优化顶层设计,完善领导机制,形成推进工作的“引导力”。大姚县坚持从全局出发、从顶层发力,结合现有租赁住房供求和品质状况,按照供需匹配的原则,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纳入《大姚县“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建立联席会议、督查考核、调度约谈等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为全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 

  二是深化调研摸底,科学定标施策,提升推进工作的“推动力”。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坚持超前谋划,合理制定规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广泛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产业园区,全面摸排租赁需求和存量房屋等情况,以构建新市民、青年人温暖家园为愿景,坚持“多方参与、突出重点、供需匹配、合理布局”的基本原则,科学编制大姚县“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坚持小户型、低租金、长租期的方针,增强了新市民青年人的获得感、归属感。 

  三是强化政策供给,坚持多方联动,汇起推进工作的“凝聚力”。资金管理方面,出台《大姚县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在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申报、实施、监管过程中部门职责权限和程序,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支出拨付程序,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支付的方式及范围,逐项规定资金拨付流程,保障资金支出合法、合规、高效。项目管理方面,印发了《大姚县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大姚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大姚县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从土地、财政、金融、税费和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最大支持,对全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筹建方式、申请程序、准入退出、营运期限等环节进行详细规定,提出土地规划、税费支持、财政资金、工程建设等方面各项优惠和支持政策,为全县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指明了方向、细化了措施、提供了根本遵循。 

  四是固化常态监督,实施全程跟踪,聚集推进工作的“保障力”。将项目纳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实施监管,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整个施工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安全质量把控、监管,确保项目不出现质量安全等重大问题。强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将项目录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系统APP,严格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所有房源录入APP,配租、退出、管理全部上线,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入住退出标准执行,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及上级的监督。同时,严格预算管理。优先保障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资金调度,加快支出进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的要求,对直达资金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锚定障性租赁住房资金“第三季度执行进度达到75%以上,年底执行进度达到95%以上,其中债券资金执行进度达到100%”目标,实现保障性住房资金“下达快、投向准、监管严”的目标。 

  三、收获经验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健全长效机制。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纳入《大姚县“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印发了《关于成立大姚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级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为全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政策先行,合理科学规划。按照精准分类、标准清晰、覆盖全面的要求,研究印发《大姚县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大姚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大姚县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从土地、财政、金融、税费和行政审批等方面制定一揽子支持政策。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对全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筹建方式、申请程序、准入退出、营运期限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提出了土地规划、税费支持、财政资金、工程建设等方面各项优惠和支持政策,为全县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指明了方向、细化了措施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是强化过程监管,健全完善机制。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将项目录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系统APP,项目认定书已上传得到上级审核认定。待项目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将严格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所有房源录入APP,配租、退出、管理全部上线,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及上级监督。强化建设管理。将项目纳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产权单位均聘请专业的监理单位,由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对整个施工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安全质量把控、监管,确保项目不出现质量安全等重大问题。加强运营管理。各产权单位制定了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待完工交付使用后,运营单位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入住退出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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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